为了落实市中院《关于人民法庭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4月22日我院迅速召开院党组会,传达了通知内容,研究部署了法庭工作,成立由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李赤青同志为组长,副院长张泽民、党组成员万文华同志为副组长,民事审判一、二、三庭庭长及审管办主任为成员的法庭工作指导小组。为充分发挥人民法庭的前沿阵地作用,方便服务人民群众,三个法庭将搬至院外办公,并要求在4月26日前完成整体搬迁工作。法庭的同志迅速行动,积极配合,克服办公场所远离机关带来的困难,将方便带给人民群众,不便留给自己,以实际行动落实院党组提出的“一坚持,二维护,三推进”的总体要求深入推进人民法庭的规范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