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楼区法院结合实际情况,决定利用一年时间集中开展“反规避执行专项行动”。
一要采取强制性措施。在行动期间,我们要对有履行能力的执行案件,采取了搜查、查封、扣押、冻结等保全性措施和划拨、拍卖、变卖、强制迁出住宅等处分性措施;对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或其他妨害执行的行为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制裁措施;对穷尽执行措施后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向申请执行人说明案件执行情况后依法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二要对被执行人实行联动制裁。要选择典型对象,集中在岳阳晚报、岳阳电视台以专栏形式刊播,限制其高消费行为,对其人员和财产下落进行悬赏举报,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围剿“老赖”和治理执行难。
三要建立执行联动机制。在中院的统一协调下,要与市、区两级其他多家单位建立了执行工作联动机制,扎实推进了清积工作深入开展。充分运用了法律赋予的查封、扣押、搜查、评估、拍卖等强制手段,形成对被执行人的强大威慑。
四要实行“一告四查”制度。“一告”即对外出被执行人拟采取强制措施之前,先向其家人进行法律释明,规劝告知,争取其家人的支持与配合,打消其侥幸心理。“四查”即:查明外出被执行人遗留在本地的财产情况;查明外出被执行人的现金汇款情况;查明外出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情况;查明外出被执行人与家人通讯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