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现阶段,基本上全国都在提倡廉洁建设,从中央各级部门到地方各乡镇办事处,可以看出党中央反腐倡廉的决心。法官作为最主要的法律职业者,本身肩负着实践、适用法律的重任,在某种程度上说是法律的化身,其素质高低、能力大小直接决定着法律公平正义的目标能否实现。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是符合人民群众对新时期人民法院工作的要求和期待的,其中公正是灵魂,廉洁是基石,为民是主题。所以,造就一支廉洁高尚的法官队伍至关重要,这是司法公正的根本保障,也是符合全国的大致趋向的。
一、“基层”的重要性
基层人民法院处于审判工作的最前沿,审判的案件繁而杂。以岳阳楼区人民法院为例,作为岳阳市中心城区的一家基层法院。目前,在编干警114人,2010年受理各类案件5010件(其中:民事3097件,刑事442件,执行1357件,行政诉讼16件,行政非诉执行98件),占本地10个基层法院中的榜首,通过与湖南省其他市、州城区基层法院的数据比对,应该说该院在中部地区基层法院中还是具有一定的代表性。一般情况下,基层法院所审判的案件都事关百姓生活,其判决结果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能否得到维护、司法公信力和司法权威能否得以实现。因此,基层法院法官队伍是否廉洁、工作作风是否扎实、司法能力是否过硬、判决结果是否公正就显得尤为重要。
二、“基石”的重要性
何谓廉洁?学者王逸在《楚辞·章句》中注释说:“不受曰廉,不污曰洁”。中华民族一直以来把“法正廉明”奉为传统美德。法官之道,便是需要用自身的高尚品德和情操去“秉公办事,不徇私情”,以打造一支公正、廉洁、为民的法官队伍。
作为一名当代的法官,生活在这个物欲横流的时代,在“贪污腐败、损公肥私、中饱私囊”等丑恶现象时有出现的环境中,“基石”显得尤为重要。我们必须顶得住歪风,经得起诱惑,管得住小节。要有自己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不属于自己的东西,就不要生非分之想,做到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读圣贤书,所为何事?为的是做一个德才兼备的人。一名法官,要抵得住诱惑,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时刻做到“ 慎言、慎行、慎独”,既要严格遵守司法礼仪,又要规制“八小时之外”的活动,约束自己的行为,节制自己的欲望。法官的舞台不在觥筹交错的酒桌上,不在七彩斑澜的霓红灯下,也不在高谈阔论的喧嚣声中。法官的舞台只在庄严的法庭之上,只在高悬的国徽之下,只在清脆的法槌声中。[1]
三、“基石”对基层法官的至关重要性
廉洁对于法官的要求大致相同,但是对处于不同阶层上的法官却又有所不同。基层人民法院法官是与人民群众直接联系的,在人民群众心中,他们是正义的化身,是司法公正最直接的实施者,从大的方面讲,老百姓接触的每一位基层法官都代表着党领导下的人民法院,法官坚持原则为他们主持公道,维护的不仅仅是他们的利益,而且是党和政府在人民心目中的形象。从小的方面说,基层法官审理的案件虽不是什么大案,但对老百姓来说,官司一生一次,影响一生一世。从实际情况看,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不要说接受红包、吃请,就是对双方当事人态度不一样,都会引起老百姓的不信任。作为一名法官,如果不能公正司法,上对不起头顶庄严的国徽,下对不起求助法律的普通百姓。
如果要将“廉洁”体现在基层法院法官身上,笔者概括为十二个字:“秉公办事,不殉私情,融入群众”。我们要向人民满意的好法官陈燕萍同志学习,她常说:对普通百姓来说,也许一生就打一次官司,件件都是大案要案。作为基层法庭的人民法官,就要审理好每一件案件,通过个案昭示司法公正,把司法为民落实到每一个具体案件之中。
陈燕萍法官每年办案200多件,是她所在法院多年的办案状元。所审理的3000多件案件无一错案,无一投诉,无一上访。她甘守清贫,有着一尘不染的高风亮节。作为在一名长期在基层法庭工作的法官,也时常会受到亲情的挑战、金钱的诱惑。但是,在人情面前她认法不认情,在金钱面前她认理不认钱,她用自己的一言一行赢得了人民群众对法律的信仰和对法官的敬重。
在审理一起离婚案件时,女方的父母鼓动女儿闹离婚,并通过熟人找到她请求帮忙,顺手递给她一个装有千元的红包,被陈燕萍当即婉言拒绝。女方父母以为她嫌钱少,又从口袋里掏出一叠钞票。陈法官板起面孔进行制止,并严肃地批评他们不要强迫女儿离婚。通过细心调解,小俩口和好了。女方父母感慨地说:“陈法官认法不认钱,只怪我们一时糊涂,以后再也不干涉小俩口的婚姻了。”
在审理一起借贷纠纷案件时,被告是一名农村干部,与她丈夫关系非常要好。被告就请她丈夫吹吹“枕边风”,请陈燕萍关照一下,原告听到风声后非常担心。但陈法官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依法判决被告败诉。被告接到判决书后非常服气地说:“陈法官只认法不认人,这样的法官,我佩服”,并很快主动履行了法院判决。
上面的两个例子只是陈燕萍法官廉洁办案的冰山一角,在23年的法官生涯中,她一身正气,两袖清风,无数次拒礼、拒贿、拒吃,从没收过当事人一件礼品,从没办过一件人情案,无一违法违纪,无一投诉举报。正是由于她的公正,赢得了广大群众对她的信赖和尊敬。不少当事人说:“案件到了陈法官手里,我们放心,心里踏实。”[2]
法官当用自己高尚的职业情操,用自己的一言一行,弘扬社会主义的文明风尚,实现着一名人民法官的人生价值;当始终怀着一颗清廉之心,让群众感受到法律的公正,让司法更具权威。
四、“重要性”决定其“必要性”
既然加强法院廉洁建设对于法官是如此重要,那么我们就要迅速的行动起来。基层法官要自觉做到恪守职业道德、遵守工作纪律、抵制不正之风,筑牢拒腐防变的底线。要做到廉洁,就要有实际行动。它不是喊在嘴上的口号,也不是插在背上的旗帜。高素质的法官是实现廉洁的首要条件。法官有隶属自己的信仰,一个廉洁的法官,不管时代的潮流和社会的风尚怎样,总可以凭着自己高贵的品质,超脱时代和社会,走自己正确的道路。一个廉洁法官的高尚人格、完美品质不是与生俱来的,而是后天营造的。
一、要树立“三个意识”[3]
第一,要树立“以廉保公”的意识。古训有“吏不畏吾严,而畏吾廉;民不服吾能,而服吾公。”的说法,这句古训告诉我们严与廉、能与公的辩证关系,廉才能业之有效,公方可施展才能。如何做到以廉保公,实践中应处理好以下几个关系:(一) 公正与公心的关系。公心是公正的前提,它既要求法官决断案件、处理事务的指导思想来自公心,也要求法官的工作方法、行为规范出自公心。(二)追求合法私利与抑制私欲膨胀的关系。诚然,大公无私是共产党员不断追求的目标,而现阶段不能一味地强求法官无私奉献,其合法正当的私人利益也是应该保护的,问题的关键是如何把握公私之分的尺度。无数事实证明,私欲膨胀是不廉的根源,私欲膨胀的人必然会给不廉大开方便之门,不廉必会促成私欲更加膨胀,两者互为因果关系。(三)公与廉的关系。法官职业要求法官必须秉公办案,这是职业的必需,也是人民的期望。要秉公办案,法官应该做到“三克”:克私、克欲、克己。克私是相对公而言,就是克服私心杂念;克欲是针对私欲的追求而言,就是克服私欲膨胀;克己是相对他人而言,就是克服损人利己。作为法官,克己是相当重要的,如果思想上放松这个问题,私欲就会膨胀。第二,要树立“防微杜渐”的意识。“千里之堤, 毁于蚁穴”,这也是被实践所证明的真理。首先,我们一定要从思想高度上重视这个问题,要做到从小抓起、从少抓起、从一抓起。不要看到那只是一件小事、一件小礼物、一个小的行为。作为法官,应把小看成大。所谓从第一抓起,就是从第一次吃、第一次做、第一次拿抓起,不然,有一会有二,有二会有三,现实生活中的很多问题皆可证明这一点;其次,我们要抓好落实,一定要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对于法官,尤其是领导干部,如违反相关规定,对队伍建设没有尽到领导的责任,应从己罚起,倡导责任伦理。第三,要树立“贪必被捉”的意识。对于这点,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层面加以认识:首先,从社会发展规律而言,正义总是要战胜邪恶的,更何况党中央反腐倡廉的决心很大。对此不要抱有侥幸心理,违法行为总有一天是会被发现的,况且每天还会被良心所谴责、惶恐不安;其次,从法官的职业道德规范而言,法官应是嫉恶如仇,敢于与贪污腐败这种歪风邪气作斗争的。现在的社会非常复杂,如果没有清醒的头脑,必然会被某些有企图的当事人给拉下水。只有认识到“贪必被捉”,才能促使每一个人从小防起、从一防起、从我防起,做到廉洁、公正。
二、要把好“三个关口”[4]
第一,要把好“敲门关”。笔者此处所指的门除办公室门,更包括家门。现实社会中怀着不当目的的人,往往不走“正门”而走“歪门”、“边门”,所以法官的家门更要把实、把严。法官家里不能接待当事人,这是纪律明文规定的,是法官廉洁自律的要求。法官的中立性决定着在法官与公众之间必须设置合理的“隔离带”,包括法官与律师之间必须保持一定的距离。实际证明法官与律师的关系过于密切是不利于公正裁判的。第二,要把好“吃请关”。俗话讲“病从口入”,腐败之“病”也常如此。当前在对待吃请的问题上存在三个不到位: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有些人总以为吃吃喝喝无关大局,其实不少人的问题就是从吃开始,经常性的吃请肯定容易出问题,尤其当事人、代理人、辩护人的请吃往往是带有目的的。二是制度落实不到位。各地法院关于不准吃请的制度都定得不少。但真正抓落实不够。三是查处不到位。虽然明确规定。法官不准接受当事人的吃请。违者应视情节作出处理。但实践中往往对于接受当事人吃请的法官难以下手,造成吃请现象屡禁不止。还有的人认为只要不枉法,吃一点,甚至徇点私是没有什么问题的。但这里应注意一个偶然与必然的关系,徇私不枉法是偶然的,徇私久而久之必然枉法,徇私与枉法两者互有因果关系,凡枉法必然徇私,凡徇私久之必枉法。第三,要把好“说情关”。现实生活中常有案件未到说情先到的情况。说情的人员有方方面面,既有上级、下属、同事,也有朋友、战友,还有家属;说情的手段也是复杂多样的,有打电话、递条子的,也有请吃、上门送礼的。在我国,说情是在几千年的封建社会裙带关系中形成的,具有根深蒂固的基础。这就要求我们的法官在面对如此错综复杂的局面时,一定要坚决顶住各种说情风。当然,这里也有一个是非界线问题,并非所有的电话、条子都是说情,有的也许是一种监督,应该加以区分,认真对待。
三、要做好“三个步骤”
第一,从优选拔。选任法官要从经过系统的法律教育和培训的大学本科生、硕士研究生中选任,或是从优秀的律师、检察官中选拔产生。高级法官、中级法官、初级法官各有其选拔任用条件和程序, 以保证进入法官队伍的人必须是法律精英。第二,认真培养。法官还必须经常培训提高,接受继续教育,应当每两年或每三年到法官学院进行后续学习,每次学习以一个月为宜,安排资深法官和优秀的法学教授授课。第三,完善保障。法官的职业应当是特别稳定的,以保证其公正司法时没有后顾之忧。这种保障既包括身份保障,又包括经济保障和职能保障。身份保障指法官身份的终身制,法官如果没有犯罪行为或严重渎职行为或不符合法官任职条件的情况,法官是不能被罢免、弹劾的,一个经常为乌纱帽能不能戴、能戴到何时而困扰的法官,其公正审判的心理状态是无法保证的;经济保障指法官的高薪制,法官如果没有优厚的薪俸,就很难吸引优秀的法律人才从事这一职业,而已经从事这一职业的人也不会珍惜这一职业,很容易出现受贿、贪污、徇私枉法;职能保障指法官独立居中裁判的职能必须得到保证,法官的审判工作应该少受干扰,少受不必要的监督。从发展趋势上看,中国对法官的审判工作应淡化监督,要着重依靠高素质的法官对法律的准确理解和把握,甚至是依靠高素质的法官的良心和智慧去判断是非曲直。
五、筑“基石”强“基层”
公正廉洁是法院工作的生命线。在新的形势下,深入推进法官队伍廉洁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全面加强基层法院队伍建设,笔者认为应当主要做好三点:
一是要加强学习,切实增强预防职务犯罪的自觉性。干警们要做到学法、懂法、守法,把法律法规和廉政纪律作为“防弹衣”和“安全带”,并注意从反面教材中汲取教训;增强自律意识,严格审判纪律,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不断提高法官队伍拒腐防变的能力。二是要加强管理,不断完善适应法院特点的预防职务犯罪制度体系。要注重查找和预防职务犯罪的潜在风险点,对审判工作中容易出现不廉洁问题的重点环节逐一研究,采取具有针对性的监督制约措施,进一步健全各项制度,不断完善适应法院特点的反腐倡廉制度保障机制和预防职务犯罪制度体系。三是要加强监督,有效发挥法院纪检监察室的职能作用,把预防职务犯罪作为一项重要任务,结合工作实施,查处揭露法官职务犯罪行为,密切配合纪委和检察院的工作,共同做好预防工作,促进加强法院队伍廉洁建设。
法官们要深怀爱民之心, 恪守为民之责, 多办利民之事, 用好审判权力为人民群众排难解忧。在审判工作中要严格执行宪法和法律, 不为权势和人情所左右,做到有法必依;在审判工作中要充分运用和体现出公平、正义、民主、法治的精神;在审判工作中要有求实、严谨、公正、慎言的审判作风;在审判工作中要抱着对人民、对法律高度负责的态度来认真审查、分析案件的事实与证据,确定是非过错。艰巨的使命、繁重的任务,要求全体法官一定要居安思危、增强忧患意识,一定要戒骄戒躁、艰苦奋斗,一定要加强学习、勤奋工作,一定要加强团结、顾全大局,做到思想上始终清醒、政治上始终坚定、作风上始终务实。
只有筑好“基石”才能强盛“基层”!
参考文献:
[1]陈传翠.我要做一名廉洁的法官[DB/OL].中国法院网,法治论坛,法律博客,
[2]赵晶. 陈燕萍主要事迹[DB/OL].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3]高洪宾.谈法官的廉洁观[DB/OL].法律教育网,
[4]高洪宾.谈法官的廉洁观[DB/OL].法律教育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