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8日上午,岳阳楼区人民法院刑一庭就一起非法拘禁案来到东升社区6906生活小区进行公开开庭审理,给该小区的群众们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律课“珍爱生活,远离传销”。
2011年5月15日,被告人欧某以介绍工作为由将被害人植某骗入该市湖南理工学院附近一传销窝点,为迫使植某加入传销组织,扣押了其身份证、手机、钱包等物品,并在戴某(在逃)的安排下,与雷某等人轮流为其进行“洗脑”,限制其人身自由。2011年6月2日,戴某再次安排被告人欧某及冯某、刑某、王某(均另案处理)雷某等人将植某带至该市奇家岭办事处木鱼村南湖湖边,做植某的思想工作并负责看守防止其逃跑。植某为能逃离被告人欧某等人的看守,趁其不备跳入南湖,游至湖中50米处溺水身亡。
法庭上,被告人欧某当庭认罪、悔罪。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欧某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非法拘禁罪追究刑事责任,一审当庭判处被告人欧某有期徒刑8年零4个月。
庭审结束后,前来旁听的社区居民说,“法院的这趟课开得不错,传销确实害人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