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岁本应该是充满阳光朝气的年纪,但同样是19岁的李某此刻却站在了法庭上,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惩罚。被告人李某因犯贩卖毒品罪被岳阳楼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两千元。
被告人李某于2011年6月初,在岳阳市岳阳楼区站前路城区供电所供电局对面的马路上进行毒品交易,并获取毒资500元。
近年来,青少年参与贩毒、持毒的情况有愈演愈烈的趋势,针对这一现象,法院认为对青少年犯罪要以“预防为主,惩罚为辅”,加大对毒品危害性的宣传力度,做到“正确引导,防惩结合”。
19岁本应该是充满阳光朝气的年纪,但同样是19岁的李某此刻却站在了法庭上,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惩罚。被告人李某因犯贩卖毒品罪被岳阳楼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两千元。
被告人李某于2011年6月初,在岳阳市岳阳楼区站前路城区供电所供电局对面的马路上进行毒品交易,并获取毒资500元。
近年来,青少年参与贩毒、持毒的情况有愈演愈烈的趋势,针对这一现象,法院认为对青少年犯罪要以“预防为主,惩罚为辅”,加大对毒品危害性的宣传力度,做到“正确引导,防惩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