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系天平保公正 无私奉献促和谐
岳阳楼区人民法院刑一庭庭长唐伟能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事:大家好!
今天我非常荣幸能有这个宝贵的机会,跟各位关心、支持我的领导、同事一起进行学习交流。多年来,在各位领导的关心和同事们的帮助下,我无论是学习还是工作等方面都在不断进步,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荣获过多项荣誉。尤其是近两年来,连续获得楼区政府嘉奖,获得综治维稳工作先进个人,2011年被评为楼区优秀共产党员,五好干部,还被市中院评为全市优秀法官。当然,在座的各位中比我优秀的还有很多,我只是有幸成为了大家中的代表。在此,我想对给予过我帮助和关心的院领导及同事表示深深的感谢,谢谢你们。下面我就个人的思想、工作、学习中的一些心得体会向各位进行汇报,不当之处,请予批评指正。
一、坚持学习,不断提升自身素质是适应审判工作的基石
我96年大学毕业,所学财务会计专业。毕业后进入法院工作,为了尽快熟悉业务,进入角色,我边工作边学习法律业务知识,通过努力取得了法律专业本科文凭,并于2003年通过了国家司法资格考试。在基层法庭从事了12年的民事审判工作后,2008年调换岗位至刑事审判一线工作。多年来,无论是从财务专业向法律专业的转型还是从民事审判业务工作向刑事审判业务工作的过渡,我认为,始终不间断的学习是我得以快速适应工作和应对各项挑战的筹码;是我能与时俱进不固步自封的源动力;是我与他人缩短差距、又拉开距离的有力武器。我一定会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并将这种理念贯穿于我今后工作的始终。
二、恪尽职守,与同事坦诚合作是发挥整体战斗力的关键
我院是“三区合一”的岳阳市中心城区唯一基层法院,刑事案件数几乎占到全市刑事案件的1/4,特别是在2011年,因为“清网追逃”行动,案件数量更是大幅度增加。我作为刑一庭负责人,在“人员少、事情杂、任务重”的情况下,除搞好庭里的日常事务外,敢担重任,主动担任审判长主审了一系列重大复杂疑难案件。为了使庭室具有向心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工作中,我非常注重搞好内部团结和同事之间的坦诚合作。发现问题及时沟通,对一些非原则问题,宽容忍耐,姿态高,不过多计较,努力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使干警能够安心于庭室工作。正因为这样宽松的工作环境,全庭干警才能齐心协力,恪尽职守。在案子任务压头时毫无怨言,牺牲大量的休息时间,放弃了很多节假日加班加点认真查阅庭审资料,赶写法律文书,急当事人之所急,想当事人之所想,做到了准确、及时、公正地裁判案件。去年本庭每人平均办案近七十件,且结案率及综合绩效考评在院里名列前茅,工作得到了院党组和全体同事的一致认可。
三、缜密考量,心存对法律的敬畏是提升案件质量的宝典
刑事审判关系到被告人生命财产,影响到被告人的基本人权。罚当其罪,考验着刑事法官的司法智慧与判断能力,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做到实体和程序公正并重,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并存,严格把好案件的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因此,在对被告人量刑时,要求自己及全庭干警严格按照量刑规则进行量刑,对自由裁量权严格控制,使犯罪情节差不多的案件在量刑上有了基本的平衡,同时又认真贯彻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做到罚当其罪。近二年来我自己主审或担任审判长先后审理了被告人钟某某等十七人及被告人张某某等十三人涉黑犯罪案件,被告人陶某某等十人涉恶团伙犯罪案件,几十余本的卷宗材料一页一页地仔细看,证据一个一个地认真审查,为查明事实,严格把握证据,庭审往往都是几天连续进行,判决书有的长达一百余页,我们不言苦和累,最终将一系列被告人数多、开庭时间长、审理难度大的案件办成了“铁案”,严厉打击了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团伙犯罪。又如我担任审判长审理的被告人刘某故意伤害致被害人付某重伤一案,被害人付某多次到省、市、区多级部门上访反映情况,许多部门对此案非常重视,要求尽快对被告人从重处罚,案件经过开庭审理后,我发现被害人重伤的结果与被告人的行为之间的因果关系无法确定,提出重新进行鉴定,被害人付某因此产生抵触情绪,相关部门也认为已有鉴定结论无需重新鉴定,还对法院施加压力,在主管院长的支持下,经过我多次解释劝解,付某同意重新进行鉴定,经湘雅医院鉴定中心鉴定得出结论为付某所受伤害属轻微伤偏重,最终公诉机关以案件事实证据有变化为由撤回了起诉,避免了一起错案的发生。
四、立足调解,注重刑事审判实效是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精髓
我在办案中力求把惩罚刑事犯罪、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区稳定、促进社会和谐作为首要目标,始终将刑事审判的社会效果作为检验办案的重要标准,以各种方式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将典型可公开审理的案件安排到案发地进行开庭审理,组织群众进行旁听,并公开当庭宣判。就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尽量调解结案,我审理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95%以上都是调解结案的。因为我们刑事审判面对的一方是因刑事犯罪而身陷囹圄的被告人,另一方是饱受伤害、痛心疾首的被害人或者被害人家属,双方的矛盾和积怨往往尖锐对立难以调和。此类案件的执行情况也不容乐观,往往是法院判决一出,被告人即被送至监狱服刑,民事部分的执行也就陷入停滞阶段,被害人的权利基本难以实现。审理此类案件,我要求本人及全庭干警都要大力进行调解,坚持“判决一天不出,调解大门一天不关”,只要案件有一线调解生机,决不轻言半丝放弃,尽一切可能实现审判工作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如我在审理一起故意伤害案件中,发现被告人与被害人是同村村民,因口角发生扭打致被害人身受重伤。开庭审理中,被害人情绪非常激动,不肯原谅被告人。我在庭后下到村里邀请村干部、双方家属多次进行调解,最终使双方达成协议,被害人出具了谅解被告人的书面意见,双方握手言和。
五、谨慎维权,重在教育是促使青少年罪犯回归社会的重大保障
刑一庭最先组建了审理未成年被告人刑事案件的合议庭,多次被评为省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我本人还参加了最高人民法院组织的对未成年人案件审理的培训班的系统学习。我们在办理此类案件时,反复强调要从家庭因素、社会环境、学校教育等多方面分析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坚持庭审前“三见面”原则、加强庭审教育、建立判后“回访”制度。如我在审理一起6名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在庭审前与未成年犯见面、与未成年犯监护人见面、与未成年犯学校老师见面,详细了解这几名孩子在学校、当地的表现,为了解其性格特点、交友范围、家庭教育情况,我不辞辛苦,多次往返学校、社区,与老师、社区工作人员反复沟通。在庭审过程中告知未成年犯其实施犯罪行为造成的后果及所应承担的责任,并对其进行教育和疏导,鉴于有的孩子有明确的悔改意思,经过多方面情况的综合考虑,在量刑时最终对其中几名未成年犯适用了缓刑。判决后又与其学校老师、监护人一直保持联系,定期进行回访,与未成年犯一同参加社区再教育活动,对未成年犯进行正确引导,让未成年犯放下思想包袱,真心悔改,尽力防止未成年犯再犯罪。
以上几点是我作为一名法官和一名庭室负责人在学习、工作中的一些不成熟的心得体会。自从结缘刑事审判工作,职业的敏感性是毫无疑问明显增强,以上所谈大多与刑事审判工作相关。在荣誉和光环面前,有时我觉得我是成功的,因为曾经得到了而且现在还在得到各位领导和同事的信任与大力支持,有时我觉得我是沉重的,因为我们的职业道德和肩负的使命任重道远,使我如履薄冰,深恐有负众望。但我会一如既往加强学习,恪守本分,清廉务实谋事,踏实稳妥做人,时刻以一名优秀法官的标准严格要求和警励自己。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