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 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法院(2012)楼民一初字第92号
二审判决书: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2)岳中民一终字第333号
2、案由: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3、诉讼双方:
原告杜学群,女,
委托代理人杨庆强,男,
被告夏湘岳,男,
(二)一审情况
1、一审诉辩主张
(1)原告诉称
原告与被告的租赁合同到期后,被告以原告未同意其转让门面为由拒绝交还门面及相关实物。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返还门面,支付占用费并赔偿损失。
(2)被告辩称
被告从上一承租户手上租赁此门面时,原告知情。并且被告向上一承租户支付转让费时原告在场,同时原告口头承诺,被告以后可以将门面进行转让。被告租赁门面后还将门面二相电增容为三相电。中途被告因生意无法维持,遂贴出门面转让的告示。但原告告之被告,门面不允许转让,无条件收回。被告对原告的作法无法接受,因此,被告在未收回转让费及电压增容费等损失的情况下,不同意将门面交还。
2、一审事实
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法院经公开审理查明:
另查明,在租赁期内,夏湘岳因经营游戏厅,需要两台五匹空调,夏湘岳曾打电话告知原告增容一事,原告不同意出该笔费用。夏湘岳遂自行花费6300元将门面的二相电增容为三相电。
3、一审判案理由
原告杜学群与被告夏湘岳于
4、一审定案结论
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第九十四条、第九十七条、第二百三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之规定,作出如下判决:
一、由被告夏湘岳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将座落于旭圆路221号临街门面返还给原告杜学群。
二、由被告夏湘岳按1600元/月的标准支付原告杜学群门面使用费,自
三、由原告杜学群返还被告夏湘岳押金6000元、电费余额5091.44元及增容费5000元。
以上二、三项应当进行抵扣,在夏湘岳交付房屋时一次性付清。
四、驳回原告杜学群的其它诉讼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600元,由被告夏湘岳承担。
(三)二审诉辩主张
1、上诉人(原审被告)诉称
上诉人在承租被上诉人门面前,原承租人、上诉人、被上诉人三方口头协议同意原承租人以37500元的价格将门面转让给上诉人,上诉人承租该门面到期后,允许上诉人转让。一审简单以合同约定不得转让为由,认定上诉人要求将门面转让无法律依据是错误的。
2、被上诉人(原审原告)辩称
被上诉人从来没有口头上说过门面可以转让,合同上也没有约定,被上诉人按照合同办事,不认可夏湘岳上诉内容。
(四)二审判案理由
上诉人夏湘岳与被上诉人杜学群于
(五)二审定案结论
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一)项的规定,作出如下判决: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六)解说
在审判实践中,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一直呈上升趋势。其中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是酿成纠纷的主要原因之一。
未经出租人同意擅自转租的法律后果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未经出租人同意擅自转租,出租人依法享有解除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2、未经出租人同意擅自转租,转租合同效力待定。
根据《合同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人时,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超过部分的约定无效。但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其以承租人未经同意为由请求解除合同或者认定转租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本案中,原、被告之间的租赁合同已经到期,被告不同意交还门面的主要理由是因为原告曾经口头承诺过,同意自己将门面进行转租,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原告却不同意转租。根据法律的规定,合同到期后,原告不同意继续租赁,也未再收取租金,合同已经解除,被告就应当将门面返还。被告虽提出原告同意自己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能将门面进行转租,但是无法提供书面证据,原告对此也不予认可,因此,原告享有将门面收回,并收取占用费的权利。
其次,在租赁合同中,承租人应充分考虑到转让费的风险,作出是否应当交纳转让费及转让费数额的正确决定。转让费的高低取决于承租人对门面本身获利能力的认知和市场的供求关系,对本案被告而言意味着一定的风险性。被告在支付转让费的同时,应充分估计到转让费将给经营成本造成的影响,不能以自己无法通过转租收回投资的理由来拒绝交还门面。
综上,在房屋租赁的过程中,无论是出租人、承租人还是次承租人之间,均应订立书面合同,审查房屋的所有权人是否同意房屋的出租或者是转租,并由房屋所有权人进行签字确认,避免发生不必要的纠纷。同时,在涉及转让费时,应当进行慎重考虑,对于转让费的风险一定要有正确的认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