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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区法院学习落实“务实节俭过节”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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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蒋 浩 胡渊茗  发布时间:2014-01-09 16:37:32 打印 字号: | |
  • 纪检组长曹萍宣读“务实节俭过节”的通知精神
  • 干警们认真学习

19日上午,楼区法院召开专门会议,认真学习落实中央、省、市各级关于“务实节俭过节”的通知精神,该院纪检组长曹萍带领大家一起学习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务实节俭做好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中纪委《关于严禁元旦春节期间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的通知》、省高院《关于务实节俭过节的通知》等文件,对执行廉洁自律的规定和文明节俭过节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会议强调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四风”。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严禁公车私用,严禁参与赌博活动,确保度过一个务实节俭、欢乐祥和的节日。

来源:岳阳楼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蒋 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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