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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窜作案难逃法网 “网吧大盗”俯首领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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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蒋 浩  发布时间:2014-08-05 11:48:37 打印 字号: | |

    利用网吧安全监管漏洞,长期盗窃网吧电脑主机值钱部件并予以变卖,网吧防不胜防。近日,岳阳楼区法院审理了一起盗窃案,被告人付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

2014328日至46日期间,被告人付某在岳阳市岳阳楼区东茅岭步行街的“糖巢网吧”及岳阳楼区青年中路岳阳市电机公司旁“伊美人网吧”,利用朋友手中要来的一张姓名为“谢天”的身份证登记上网。在上网过程中付某趁网吧无人监管之机,利用随身携带的作案工具梅花起子、剪刀和钢制撬棍,将电脑桌子下面的上锁铁盒撬开,取出电脑主机机箱,打开机箱盖盗窃主机部件。付某前后作案三次,共盗得CPU9个和内存条9根,共计价值人民币7051元。付某将所得赃物全部销售给岳阳市五里牌运通街某寄卖行,至案发所得赃款3000元已被全部挥霍一空。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付某多次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其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且赔偿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取得了谅解,可从轻处罚。故依法作出了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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