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岳阳楼区人民法院城陵矶法庭受理了30件房屋拆迁合同。在这批案件的审理过程中,法官没有简单地就案办案,而是让拆迁户在感受到法律威慑力的同时,也感受到法律的公正和社会的关怀,最终使拒绝履行协议的拆迁户自动履行。由此避免了因强制拆迁可能引发的社会矛盾,推进了临港新区的改造建设步伐。
2011年4月,岳阳楼区梅溪乡人民政府为做好临港新区土地收储工作,成立了临港产业新区土地收储梅溪乡征地拆迁项目部。陈文光等30户拆迁户分别于2012年、2013年与湖南城陵矶临港产业新区岳阳楼区梅溪乡征地拆迁项目部签订了《房屋收购协议书》,约定,梅溪乡征地拆迁项目部购买这些拆迁户位于岳阳楼区梅溪乡滨胡村胡家的房屋和附属设施。梅溪乡征地拆迁项目部已按照协议的约定,将所有款项分别打至以上各拆迁户的帐上。但是拆迁户一直不同意交房,致使《房屋收购协议书》不能完全履行。梅溪乡征地拆迁项目部遂向本院提起诉讼,要求判令拆迁户继续履行合同,并退还拆迁奖金。
该批案件受理后,院党组高度重视,针对目前房屋拆迁领域的热点难点问题,要求城陵矶法庭妥善处置化解纠纷。城陵矶法庭通过对立案材料的初步审查,发现该批案件人数较多,影响较大,时间上刻不容缓。在梅溪乡征地拆迁项目部递交材料的当天,就办理了立案手续,并且确定了开庭的时间。
接下来,就是应诉手续的送达问题。考虑到应诉手续的送达对象是一批拆迁户,如果送达时没有处理好,这些拆迁户不仅拒收,甚至会发生想象不到的行为。如果送达时就能够让这些拆迁户感受到法律的威严性,那么对于案件的顺利处理会是一个非常好的契机。城陵矶法庭在送达应诉手续之前,确定了专门的方案,并得到了院党组的大力支持。调派执行、法警力量二十余人,警车三台,集中送达这二十几户拆迁户的应诉文书,对现场有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一一进行了分析和布置。法院的干警到达送达现场后,认真听取拆迁户的意见,耐心细致地讲解法律、化解他们的心结。这批案件中90%的拆迁户都顺利签收了。但还是有一拆迁户陈文光的亲属,在现场大闹,并且要阻拦警车。法院的干警严厉的告知其吵闹的法律后果。基于对法律的威慑,该亲属没有再闹。
应诉手续送达后,城陵矶法庭的法官又动员梅溪乡征地拆迁项目部,借着送达文书给拆迁户所留下的对法律的敬畏之心,趁热打铁,主动上门进行调解。效果很好,有一半拆迁户在开庭之前自动履行了拆迁协议的义务。另有一半拆迁户,城陵矶法庭依法进行了开庭审理。庭审后,城陵矶法庭的法官又多次上门,单独为这些拆迁户做工作,从陌生到熟悉再到亲切,从生硬的交流到推心置腹的沟通。最终,在法院的积极协调下,30户拆迁户中有19户在下判前主动履行了拆迁协议约定的义务,另有6户在法院依法下判后,也自动履行了义务,有效地保障了临港新区土地收储工作的正常开展。另有刘 (父)、刘大、刘中、刘小(均为化名)四父子,态度一直比较强硬。我们的法官一次又一次做他们的思想工作,最终,刘中、刘小与湖南城陵矶临港产业新区梅溪乡征地拆迁项目部经协商,达成一致,房屋已全部自行撤除,原告湖南城陵矶临港产业新区岳阳楼区梅溪乡征地拆迁项目部申请撤回起诉。刘(父)、刘大两父子,本院在多次协调未果的情形下,分别作出民事判决,要求两被告向原告交付拆迁协议约定的房屋及附属设施,并退还拆迁奖金。下判后,法官并没有放弃调解,在多次努力下,刘衍初、刘庆明已自行将两栋房屋的屋顶拆除了。30案中的最后一案陈文光,现在也在和项目部协商之中。
2015年7月9日,湖南城陵矶临港产业新区梅溪乡征地拆迁项目部又以同样的案由起诉了另外27户拆迁户。城陵矶法庭受理后,两天送完了全部的应诉手续,定于8月10日、8月17日、8月21日三天开庭审理。27户拆迁户中有7户比较具有代表性,项目部向法院申请先予执行。我们的法官收到先予执行申请后,并没有马上进行强拆,而是一户户上门做工作,听意见。不到10天的时间,这7户拆迁户中有3户已经开始在自行拆除房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