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常容易喝醉的朋友可要小心了,窃贼喜欢盗窃那种喝醉后意识不清晰的人,给您的财产带来损失也可能受到人身权的侵害,近日岳阳某男子就遭到了这样的侵害。岳阳楼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这样一起盗窃案,被告人何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2015年7月24日凌晨2时许,被告人何某窜至岳阳楼区五里牌休闲公园处,见被害人潘某醉酒后在椅子上睡觉,便讲潘某裤子后口袋中的一个钱包扒走。因被告人何某系同性恋者,何某又返回被害人潘某身边,准备对潘某实施性侵犯时,被被害人潘某发现将何某抓获并报警。被害人被扒窃的现金被公安机关追回并返还给被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