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法院吕仙亭法庭于2016年4月18日受理了原告刘友中诉被告郭先海、郭理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
原告刘友中诉称:被告郭先海父子于2016年2月20日晚8点损毁原告刘友中家中的已经建好的房屋地基,并将楼房建在原告地基上,侵占了原告的地基,损坏了原告可以结果的果木,给原告造成了极大的经济损失,请求法院维护其合法权益。
在了解原告的相关情况及诉求后,为了进一步查清案件事实,在受理案件后的当天下午,吕仙亭法庭庭长罗颂利便去到当地居委会龙山管理处了解案件情况,并进行了实地调查。
目前,该案在进一步的审理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