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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贪欲作祟 盗情人银行卡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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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毛 可  发布时间:2016-06-30 10:12:27 打印 字号: | |

银行卡密码切勿轻易透漏给别人,密码最好不要设置成电话号码或生日,以免造成财产损失。近日,岳阳楼区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盗窃案。被告人欧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被告人欧某与被害人任某有不正当男女关系。二人在任某家中过夜。凌晨时,被告人欧某趁任某熟睡之际,将任某的银行卡偷走,并于当晚在本市工商银行自动取款机上取走现金20000元后存入自己的银行卡中。之后,被告人欧某返回任某家中讲任某手机中的银行提醒短信删除。任某发现存款被盗后,到公安机关报案。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欧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交待自己盗窃犯罪的事实,是自首;且被告人欧某主动将20000元赃款退还给被害人,同时取得被害人谅解,可以对其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欧某的犯罪事实和情节,可认为具有一定的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使用缓刑对所居住的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可对被告人欧某宣告缓刑。遂依据相关法律条款作出如上判决。

来源:岳阳楼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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