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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科男盗窃石头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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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毛 可  发布时间:2016-07-28 11:07:26 打印 字号: | |

位于岳阳市某地石场已经被政府责令停止开采,身有多次劣迹前科的男子李某获知后,却打起了歪主意。近日,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盗窃案,被告人李某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20156月,被告人李某获知位于岳阳市某地石场已被政府责令关闭,石场内堆放有大量已开采的碎石,且无人看管,遂产生盗窃采石场碎石予以出的卖的犯意。20157月一天,被告人李某对外谎称自己买下了采石场的碎石,并以每车200元价格请从事货车运输的胡某帮其运输,以每车50元的价格请人帮其装车。被告人李某采取上述方式先后两次从采石场盗取他人已开采碎石,共计价值一万多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盗窃罪。案发后,被告人李某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依据《刑法》相关条款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岳阳楼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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