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身体,一幅精明能干的双手,自进入法院工作以来一直扎根审判一线,牢记“司法为民”的宗旨,踏实工作,兢兢业业,无怨无悔,自2013年以来,连续三年在全院结案数居第一,连续多年被评为“优岗”,2015年记“三等功”一次,并被评为“办案能手”,他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在平凡的审判岗位上履行了人民法官的神圣职责。
一、为民是陈法官朴实的情怀
作为一名基层法官,他始终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与正义”的这一指导思想,工作中耐心细致,不计较个人得失,力争让每一位当事人都是满身怨气而来,一身喜气离开,从细微处见真情,他办理的一件离婚案件中,原告何某1936年出生,起诉时已近80周岁,被告李某某已近70周岁,都是老年二婚,案件受理后,首先就遇到送达难题,原告年岁以高,法律程序完全不懂,除了能提供被告电话号码外,没有办法提供更多的信息,被告无固定住所,轮流在自己子女家生活,拒不配合法院,为了解决送达问题,他通过多方打听找到被告儿子的电话,并晓之以理,在被告儿子的配合下,才顺利完成送达程序;然后是案件的审理,双方已经分开几年,离婚倒是没有问题,双方均无异议,无共同财产,如果直接判决很简单,但原告起诉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在婚姻存续期间原告花费13600元为被告办理了养老保险,且已经在领取退休工资,该费用是原告子女支付的,办理之初本意是为原告办理,但考虑原告年龄偏大,被告可能享受退休金的期限也许更长,就办理在被告名下,但该事被告不予认可,也不愿意和原告分享退休金,从法律上被告办理养老保险发生在双方婚姻存续期间,双方不存在借贷关系,原告的该项诉请无法得到支持,但原告作为一位农村老人,认死理,情绪激动,为了能妥善处理该纠纷,他多次组织双方或者单方面电话沟通,沟通中发现原告是一位老党员,组织意识很强,他便利用组织优势,和当地村党支部取得联系,在当地村支两委负责人的努力下,原告最终同意被告支付5000元就行,但被告死活不同意,并表示她年事已高,法院也不能把她怎么样,他又反复和被告子女以及亲属沟通,但还是没有结果,最后不得已他又和劳动保障部门取得联系,因为被告的养老金由该部门发放,请求劳动保障部门的工作人员共同向被告做思想工作,被告终于同意该方案,但是最后因为该案诉讼费又出现插曲,200元的诉讼费法院减半收取100元,被告只同意承担50元,原告死活都不肯承担另外的50元,为了解决纠纷,他只好向原告说原告承担的50元在退费后再由法院另行解决退还,实际上他自己拿了50元给原告,才最终解决两位老人的婚姻纠纷,一桩老年人的婚姻纠纷得到了圆满的解决,看着两人老人满面笑容走出大门,他才如释重负。正是因为他这种乐于奉献、司法为民的工作作风,2015年他个人结案数达207件,居全市法院系统之首,但无一起上访、缠诉事件发生。
二、情理法相融是为民的最佳选择
按照庭室分工,民一庭主要审理房地产纠纷,近年来,城区出现了大批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2013年,岳阳市曾经的标志性建筑“国际大厦”需要拆除重新开发,但该地段的门面已经全部出租并被承租人占有,公司无法收回租赁物,于是将所有租赁户全部起诉至人民法院,该系列租赁合同纠纷案受理后全部交由他负责审理,共有40多户,这里面有原始租赁户,有转租和多次转租的,还有关门歇业的,实际涉及利害关系人达几百余人,租赁户一个共同的想法就是国大是国有企业,必须给予足够的补偿才肯交还门面,而且租赁户已经组织起来,为了避免发生群体事件,他事先制定了庭审方案,尽量不合并开庭审理,分期分批开庭,但是在第一次庭审过程中,群体事件还是发生了,法院上面在开庭,大门口就组织了上百人在拉横幅,案件还在审理,尚未判决,就开始拉横幅,明显是有组织的行为,给人民法院施压,想通过这样的途径影响人民法院对案件的处理。但他在简单做出答复后继续将庭审完成,没有被外来的威胁和压力所屈服,为了平息矛盾,庭审后他又数十次组织双方进行协商,但因差距太大,双方无法达成一致,他及时向合议庭以及领导提出建议,认为通过近几年对租赁纠纷的案件审理,发现岳阳城区房屋租赁市场引导方向出现了偏差,房屋租出去总是收不回来,租赁户不给补偿就不交房,有的要价甚至超出了租赁物本身的价值,一些要求简直匪夷所思,导致租赁纠纷大量发生,国大作为岳阳有影响的商业中心,对这些案件应果断及时进行判决,维护司法的权威,同时也对岳阳市城区的房屋租赁纠纷处理起到一个引导作用。他的意见得到了采纳,该系列案及时进行了判决,既处理了该案件双方的纠纷,也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事实上,这些承租户或者转租户里面也有他认识的朋友,也有通过其他途径打招乎说情的,还有送礼的,但他都有礼有节的进行了处理,秉公执法,无私无畏,对所有案件均进行了公正的判决,当年还被推选为院纪检监督员。
三、奉献是为民的本色
该同志出生在农村,爱人在岳阳县工作,一直两地分居,女儿也一直跟随爱人在岳阳县上学,年迈的母亲独自一人在乡下生活,作为一名儿子、丈夫、父亲,他身上承载的东西太多,但他这些年来一直克服困难,长期加班,中午基本不休息,白加黑、五加二是常态,因长期伏案工作,如此年龄便患上了严重的颈椎病,近两年来两次住院治疗,但在住院期间,他并没有休假,而是做完治疗便回到审判台上,继续开庭审理案件。由于近年来立案登记制度实施后,案件数量大增,每个庭室都是案满为患,有些难案积案、发挥重审的、矛盾激烈的案件,庭长交给他办理,他毫无怨言,有一个2007年立案的储蓄合同纠纷案件,当年承办法官已经退休了,案件到了2012年还未结案,该案被告系建设银行岳阳某支行,原告刘某自2003年就开始找被告,历经多任行长,至2007年才向法院起诉,之后原告仍继续多次找被告领导,但一直未果,他接手该案后首先对原告做了一个详细的询问笔录,然后就案件焦点事实亲自去银行核实,几个月内就将该案件果断判决,虽然最终驳回了原告诉讼请求,但原告心服口服,之后原告既没有上诉,也没有继续再找被告了。这些年来,该同志克服两地分居的困难,年年结案数全院第一,虽然对家庭有所亏欠,但还是能妥善处理和爱人的关系,既优秀的完成了工作任务,又保证了家庭的和谐。
这就是我院优秀法官陈正荣同志,多年来在基层法院平凡的岗位上,坚守着社会公平与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坚守着法治的信念,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守护着法治的天平永不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