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 “90后”小伙——周某和许某,见KTV小姐醉酒心生邪念,两人先后将陪酒小姐谢某某强奸。近日,岳阳楼区法院开庭了这样一起强奸罪案。被告人周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被告人许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为给冯某过生日,被告人许某联系了本市岳阳楼区巴某KTV员工杨某并预定好包厢,随后,与被告人周某及朋友冯某等人到达某KTV房间喝酒唱歌。期间,除被告人许某由杨某陪酒陪唱外,被告人周某及冯某等人各自点了一名陪酒小妹在包厢陪酒陪唱。因喝多了酒,陪被告人周某的被害人谢某某在呕吐过后与王某及陪酒小妹刘某均分别昏睡在包厢内沙发上。
凌晨1时许,被告人许某在送杨某回家后,见冯某等人仍在KTV休息,便返回KTV。被告人周某见被害人谢某某昏睡,衣冠不整,又见王某及陪侍小妹刘某在旁酣睡,便趁被告人许某及冯某和陪侍小妹“小曼”离开包厢之机,在包厢内的沙发上对被害人谢某某实施了奸淫。不一会,被告人许某进入包厢,被告人周某以抽烟为由走出包厢。被告人许某在包厢内,看到被害人谢某某躺在沙发上,衣冠不整,即对被害人谢某某实施了奸淫,后被告人周某、许某等人离开。接着,值班经理及小妹进包厢问情况,才知道被害人谢某某被两个客人强奸了。当即告知KTV总经理报警。
被告人周某、许某在得知被告人谢某某报警后,心里害怕,即主动联系总经理,称想出钱与谢某某“私了”,后双方达成协议,由被告人周某、许某两人赔偿被害人谢某某4万元整。2016年7月11日16时许,谢某某在对方准备好的收条和谅解书上签名。当晚,被告人周某、许某知道谢某某之前曾报警,因害怕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遂让谢某某前往派出所更改报案笔录,未果,被告人周某、许某将事情告诉自己的家长。2016年7月12日11时许,被告人的家属前往KTV找到被害人谢某某进行质问,双方发生口角,被害人谢某某再次报警,派出所接警后将案件移交岳阳市公安局刑侦大队办理。被告人周某、许某在家人陪同下投案。
法院一审认为:被告人周某、许某趁被害人谢某某醉酒之机,先后对被害人实施了强奸,其行为均已构成强奸罪。被告人周某、许某在案发后,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系自首;且还对被害人进行了补偿并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遂根据其犯罪事实、情节等依据相关法律条款作出如上判决。
法官温馨提示:陪酒小姐是个高风险、高付出、未必高回报的行当!你搭进去的有时候不只是健康、身体,经常就是还搭进去尊严、青春和一生的幸福。甚至还极有可能是白搭。所以对那些认为陪酒小姐可以快速挣钱还在蠢蠢欲动的孩子们来说,千万要谨慎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