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初,岳阳楼区梅溪乡延寿寺村30户企业及农户以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巴陵石化分公司改变排水系统,导致雨后积水无法排出,企业及农户严重受损为由诉至岳阳楼区法院城陵矶法庭,要求巴陵公司赔偿0.2万元至216万元不等。起诉前双方曾多次协商未果,企业及农户的意见很大,矛盾一触即发。
岳阳楼区法院城陵矶法庭开庭审理后,合议庭三名审判员先到现场查看,确定事故的原因,是否为改变排水系统所致。
考虑到30名原告受损的事实客观存在,但要求赔偿的数额与巴陵公司可接受的数额悬殊过大,无论判决还是调解,具体受损明细都必需查清。合议庭遂组织原、被告双方,对30户受灾的企业及农户损失逐一上门进行核实。30名原告中,有煤矿企业、化工公司、石材厂,从桌椅板凳至机械设备、原材料,整整三天,合议庭将每户损失都进行了摸底和确认。
有了数据后,合议庭又到被告公司找到相关领导,将损失的原因及每户的摸底情况,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希望双方能够协商处理。
在合议庭的努力下,原、被告再次坐在一起进行协商。
2017年初,30件案件均已调解,并全部自动履行完毕。原、被告双方对岳阳楼区法院城陵矶法庭的工作态度和工作方法给予了高度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