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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售非法制造的发票 领刑半年处罚金一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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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毛 可  发布时间:2017-11-15 11:39:21 打印 字号: | |
  钱是好东西,可这钱也得看是怎么赚来的,要是为了赚钱走上歪门邪道,那将要受到法律的惩罚。有这么一个男子,看到某小区代开发票的广告,便萌生了以此作为生财之道。近日,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案件。被告人蒋某某犯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2016年1月,被告人蒋某某为牟取非法利益,印制了“代开发票和联系电话”等内容的名片在湖南省岳阳市某市场部分店面发放。同月底,在该市场某橱柜老板尹某某的介绍下,其客户曹某某在被告人蒋某某处购买了一张票面金额为643003.10元的建筑业统一发票和一张完税证明,上述发票是被告人蒋某某以10000元的价格从另一男子手中购得。同年10月,经湖南省岳阳楼区地税局核实,该局从未开具过上述发票。曹某某和尹某某遂将蒋某某约至酒店商谈发票退款事宜,因协商未果,被告人蒋某某于次日主动向公安机关电话报警,公安机关接警后出警赶至酒店将被告人蒋某某带至执法办案区调查,被告人蒋某某如实交待了上述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的事实。2016年12月6日,被告人蒋某某向曹某某退回非法所得款19300元。

  法院一审认为,被告人蒋某某违反国家税收征管制度,为牟取非法利益,非法向他人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已构成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被告人蒋某某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并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主动退还犯罪所得,可以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蒋某某的犯罪情节及悔罪表现,可认为对被告人蒋某某适用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不致再危害社会。遂根据其犯罪事实、情节等依据相关法律条款作出如上判决。
来源: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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