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多起物业纠纷案件在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诉调对接中心调解法官和湖南昌言律师事务所律师的共同努力下,物业公司和业主达成调解协议,双方喜笑颜开,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据悉,岳阳和顺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向法院起诉业主陈某、吕某、王某某等业主自2011年、2012年、2014年等不同年份起拒交物业费,部分业主因为小区房屋漏水、环境卫生差、财物被盗等各种原因,拒交物业费时间长、金额大、人数多,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矛盾冲突激烈。湖南喜达屋物业有限公司起诉业主王某某等拒交物业费案,牵涉到小区养狗、业主住房下面门面餐馆油烟污染等复杂因素。
11月2日,两家物业公司委托湖南昌言律师事务所律师向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法院申请立案。诉调对接中心法官审查后认为,这些物业纠纷案件适宜调解方式解决纠纷,不能一判了之。在经征询双方当事人意见同意后,诉调对接中心立马安排法官进行纠纷调解。
11月9日,诉调对接中心进行调解时,两家物业公司委托律师把涉及案件有关的法律知识耐心给物业公司和业主宣讲:“物业公司应协助做好小区安全防范工作,搞好小区公共卫生管理等工作,业主应依约交物业费。业主以小区服务有欠缺,拒交物业费进行抵制,有对的,也有不对的。双方各让一步,协商解决”。在法官和律师共同努力下,最终两家物业公司和业主均签署调解协议:物业公司进一步加强小区管理,改善服务,确保小区安全和公共卫生整洁,业主补交应交的物业费,纠纷得到圆满的解决。
事后,调解法官周玲说:“随着物业管理服务走进千家万户,物业管理服务中出现的各种矛盾纠纷日趋增多。物业公司与业主这对矛盾“剪不断、理还乱”,有时甚至达到“水火不容”的程度。律师具有深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执业经验,参与调解物业纠纷,作出的评析或判断,当事人往往容易接受。借助律师明法析理的作用,可促使当事人放下成见,最终成功达成和解,助推构建和谐的物业管理服务关系”。
今年9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律师调解试点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要充分发挥律师在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中的专业优势,推动形成中国特色的多元化纠纷解决体系,为律师参与调解纠纷提供了更加有力的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