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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致残赔偿未到位 八年不断追寻终执结
—湖南省岳阳楼区法院成功执结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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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熊磊  发布时间:2018-05-17 11:17:27 打印 字号: | |
图为申请执行人方某在清点赔偿款
  5月16日,当申请执行人方某在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法院领取到八年前发生的交通事故赔偿款时,留下了期盼已久的热泪,赔偿款的全部到位为其如今身患重病的妻子带来了一线生机。至此,一起长达八年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在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的不竭努力终于圆满执结。

  据悉,2009年11月8日,易某驾驶货车致方某五级伤残,2011年7月28日,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易某赔偿方某各项损失167229元,易某一直未能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执行中,易某提供自己的私房作抵押,待政府征收后,将房屋征收款优先赔偿给方某,法院及时向房屋征收项目部发出了协助执行通知书。在该案移交现承办法官后的两年时间内,承办法官数次往返项目部与区政府相关部门,相关部门回复征收的具体时间不能确定。方某妻子身患重病,此案不宜久拖不决。承办法官果断决定找被执行人易某核实相关情况,这时才发现易某手机已停机无法联系,申请执行人方某也无法提供易某的联系方式和详细住址。承办法官通过公安部门找到被执行人易某户籍所在地的居委会,由居委会综治主任带着承办法官寻找被执行人的下落,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一番周折,终于得知被执行人易某如今在湖南省岳阳市某某公司工作。为防止被执行人易某不配合法院执行,承办法官直接前往易某工作的公司开展执行。因易某不能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遂决定依法对易某采取司法拘留措施。拘留后承办法官及时与易某家属沟通,表明了法院打赢“决胜执行难战役”这场硬仗的决心和力度,告知了其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的后果。通过对易某家属做工作,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易某及其家属发动亲友,共同凑齐了赔偿款,在承办法官的主持和见证下,易某家属将赔偿款如数交到了申请执行人方某的手中,并表达了深深的歉意。
来源: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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