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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应知应会小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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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1-03-23 14:49:56 打印 字号: | |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重大意义

答: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是从政治上建设政法队伍、确保忠诚纯洁可靠的必然要求;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是坚持全面从严管党治警、推进政法队伍自我革命的必然要求;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是更好回应人民群众新期盼、树立政法队伍新形象的必然要求;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是推动政法队伍紧跟时代步伐、在新时代履行好职责使命的必然要求。


“两个阶段”

答:第一批为市县两级党委政法委、政法单位及省属监狱、戒毒所,从2021年2月底开始,6月底基本结束;第二批为中央、省级党委政法委和政法单位,从2021年8月开始,10月底基本结束。


教育整顿的对象范围

答:包括党委政法委、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及省属监狱、戒毒所的全体在编在职政法干警


“四项任务”

答:筑牢政治忠诚、清除害群之马、整治顽瘴痼疾、弘扬英模精神。


“三个环节”

答:学习教育、查纠整改、总结提升。


“四项教育”

答:政治教育、党史教育、警示教育、英模教育。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应知应会知识(2)


政策原则:“自查从宽、被查从严”。


“七查”:报线索核查;涉黑涉恶案件(线索)倒查;重点案件交叉评查;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清查;法律监督专项检查;智能化数据排查;队伍建设巡查。


“六个坚持”: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宽严相济、坚持以上率下、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开门整顿、坚持标本兼治。


“3+4”工作体系机制:党领导政法工作体系、基层基础工作体系、履职保障体系;健全正风肃纪长效机制、执法司法制约监督机制、干警能力素质提升机制、政法干部交流轮岗机制。


地方各级党委承担本地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主体责任: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地方各级党委政法委和政法各单位党组(党委)承担直接责任,具体组织开展本地单位教育整顿工作。



 
责任编辑:综合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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