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群众对司法要求日益增强,为进一步加强、规范辖区诉前调解工作,深入法庭与基层自治组织诉源治理工作衔接机制的建设,最大程度实现多元渠道化解矛盾纠纷,从源头上减少诉讼量,制定出台《推动岳阳楼区人民法院人民法庭与基层自治组织诉源治理工作有效衔接的若干意见(试行)》。
该意见从六方面建立法庭与基层自治组织诉源治理工作衔接机制,建立矛盾纠纷预警机制,及时发现辖区矛盾,及时调处;积极与居委会、村委会建立调解对接机制,积极对接司法所、派出所、行业组织等调解组织,整合力量分流对接;各基层组织安排1至2名司法联络员对接法庭;加强法庭对基层解纷力量的培训指导;积极构建“无讼村”“无讼社区”;以平安综治考核为抓手,将普通民商事案件“万人成讼率”纳入平安综治考核体系,不断提升城市基层社会治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