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网络司法拍卖行为,提高财产处置效率,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湘高法[2020]40号)、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全市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工作的通知》的规定,本院决定以公开招标形式进行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依法登记,从事网拍辅助事务且认缴注册资本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的机构或单位,并提供营业执照;
(二)已入围2020年度岳阳法院网络拍卖司法辅助机构名册;
(三)具有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和工作规范,具备与所承担的辅助工作相适应的固定经营场所、工作人员、设备设施等;
(四)具有与网拍辅助工作相适应,能够承担法律、摄影、摄像以及音像制作和拍卖等事项的专业人员和一定数量的其他工作人员,并缴纳社保;
(五)能够提供驻点服务,并根据执行法院的要求派驻1-2名及以上相对固定的工作人员,机构及其成员无违法行为记录;
(六)能够按拍卖要求收集、整理拍卖财产信息、制作视频、照片和文字描述等说明拍卖财产状况的资料,并及时报告执行法院;
(七)具有随时提供引领现场看样的能力;
(八)具备每周7x24小时在线客服,能够及时接听、接受电话(网络)咨询,真实、准确规范解答拍卖事项有关疑问的能力;
(九)具有官微、官网等宣传渠道,有对上拍标的物进行宣传推广的能力,;
(十)具备与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执行法院执行指挥中心、移动执行APP相联通的网拍辅助APP网络服务平台。能够及时准确记录现场勘验、电话(网络)咨询、引领看样、拍品交付等网拍辅助工作信息,做到全程工作留痕、留档备案,并接受执行法院监管;
(十)具有执行法院提出的与承担网拍辅助事务相适应的其他条件;
(十一)同意并承诺适用《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管理办法》辅拍费用参考标准为签约收费标准;
(十二)符合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等规定的其他条件,并自愿遵守本院有关管理规定。必要时,网拍辅助机构应当购买与网拍辅助工作规模、风险相适应的责任保险。
二、工作内容
(一)实地勘察、协助查明拍卖(变卖)财产的权属信息、
权利负担、缴纳税费、实际占有、租赁使用、不动产周围配套等情况;
(二)制作拍卖(变卖)财产的视频、照片、文字说明等资料;
(三)协助起草拍卖(变卖)公告、竞买须知、拍卖(变卖)财产情况调查表等反映拍卖(变卖)财产信息的材料,并将经法院审查后的上述材料上传到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向社会发布;
(四)展示拍卖(变卖)财产、接受咨询、引领看样、封存样品、仓储保管、运输配送、整理归档等;
(五)人民法院认为需要委托的其他辅助工作。
三、申报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一)申请书、承诺书(详见附件);
(二)工商营业执照及章程,市场监管部门出具的实缴出资登记信息、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银行流水等证明实缴出资情况的相关材料,跨省、跨市开展司法辅助事务服务情况证明材料;
(三)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
(四)本单位在册专职从业人员名单及其一年的社保缴纳记录;
(五)拟派驻本院服务人员资料清单,既往工作经历;
(六)本机构在岳阳楼区范围内或其他地区办公营业场所的产权证或租赁协议复印件、摄影、摄像设备清单,直播主持人、VR机器、无人机、仓储保管场所(附自有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等材料)等清单;
(七)自2021年3月1日以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止的工作报告,既往法院入驻清单(分为岳阳市法院和全国法院入驻清单,并提供合同),既往服务经历(分为岳阳市范围服务标的数量、全国范围服务标的数量,并提供法院盖章确认服务标的数量),既往成功服务案例(参与拍卖辅助服务标的成交率、溢价率及2-3个经典案例);
(八)提交佐证机构宣传、推介等增值服务能力的各类材料,包括摄影、摄像、音像资料以及VR视频资料;
(九)既往服务对象评价证明材料;
(九)其他必要的文件、资料。
四、遴选程序与标准
此次遴选本院成立评审委员会(由我院相关部门和人员组成)组织实施。根据工作需求,选定2-3家机构入驻我院从事拍辅工作。
遴选分初审、复审、公示和签约(签约期限一年)四个阶段进行。
(一)初审:本院对申报机构进行登记和材料初步审查,材料不全的,通知相关申报机构在3日内进行补正,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放弃。资料提交后将由本院司法技术室进行初步审查(通过查阅材料的方式进行),通过初步审查的投标人将进入投标,未通过初步审查的投标人视为不符合资格条件,不可参与投标。
(二)复审:评审委员会对入围复审的机构进行虚拟案例测试及实地考察,虚拟案例测试及实地考察时间另行通知。并按综合测评结果研究选定网拍辅助机构。
(三)公示:公开招标程序完成后,在本院官网及微信公众号上公示选定的网拍辅助机构名单,公示期为7日。公示期间收到异议材料的在3日内完成复核。
(四)签约:公示完成后,本院与最终中标的网拍辅助机构进行签约,并将签约机构及签约期限向社会发布。
五、回避事项
具备下了情形之一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不得申请投标:
(一)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股东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
(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拍卖网络辅助提供者名单库中网拍平台所属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
(三)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者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四)两家及两家以上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由同一自然人担任法定代表人或同一自然人、法人作为控股股东的,不可同时提出投标申请;
(五)因执业行为被市场监管等行政管理机关给予行政处罚未满6个月,或者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被给予行政处罚未满6个月的;
(六)涉嫌行贿受贿、非法经营、网络诈骗等行为,或经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确定有刑事犯罪的;法人、非法人组织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涉嫌行贿受贿、非法经营、网络诈骗等行为,或经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确定有刑事犯罪的;
(七)被其他法院除名的机构,或者原被除名机构更名后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或者由被除名机构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控股股东另外成立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自除名之日起未满两年的。
六、其他事项
逾期申报的,不纳入此次遴选范围。申报机构必须如实申报,凡有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参评资格,且五年内不得参与本院司法拍卖辅助工作机构遴选。
(二)联系人:胡练军
联系电话:0730-8326291
监督举报电话:0730-8231938
地址: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巴陵东路321号
附件:申请表、承诺书(点击下载)
https://file.chinacourt.org/f.php?id=961d1e0e8e84eb5b&class=enclosure
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三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