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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父母催婚,两90后相识七日领证,三个月后闪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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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杜方佳  发布时间:2022-07-27 14:25:22 打印 字号: | |

90后的小军被家人催婚,与小丽相识七日闪婚,三个月时间中小军多次联系小丽未果后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小丽婚姻关系,并要求返还彩礼。近日,岳阳楼区人民法院近日审结了一起婚姻案件,经调解,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并返还相应彩礼。

原来,被家里各种花式催婚的小军,经他人介绍结识了小丽,一周二人办理登记结婚婚后小丽外出工作,本就感情基础薄弱的两人,分居两地,更加缺少沟通。小军多次联系小丽未果后,他与家人认为小丽骗婚,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立即联系双方当事人了解、核实情况,谁知此时小丽已与他人一起同居、在外旅游考虑到小军、小丽根本没有建立起夫妻感情,无法劝和,承办法官遂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为妥善处理好彩礼纠纷,化解两个家庭之间的愤懑情绪,避免矛盾升级。承办法官采取“背靠背”“面对面”等办法,帮助双方分析纠纷产生原因,耐心释法说理,充分了解双方真实意愿,在和好无望的情况下,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小丽向小军返还彩礼12.6万元及相应物品。

    法官寄语:本案中双方当事人没有充分了解对方,婚姻中没有建立起感情就“闪婚”,从而酿出了“闪离”的苦果。冲动和草率的婚姻,结果可能导致两败俱伤莫把婚姻当儿戏,婚姻更应三思后行,切莫被催婚就匆匆忙忙选择结婚,避免草率行事造成家庭破裂,人财皆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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