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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为民生 以法律之力捍卫胜诉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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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杨青  发布时间:2024-02-02 17:27:53 打印 字号: | |

2024年春运已正式拉开帷幕,在这个万家团圆的时刻,岳阳楼区人民法院的干警们无畏风雨,兵分多路奔赴现场,火速开展执行行动,以及时兑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让他们过一个安心年、暖心年。

1.法院执行化解亲属间房产纠纷,被执行人主动腾空交付房产

原告何某春、谢某与被告何某平侵权纠纷案中,何某春与何某平双方曾签订的案涉房屋居住权协议书此前已被法院判决撤销,确认何某平无权占有案涉房产。该案中,何某平以签订居住协议人系何某春为由,辩称原告谢某主体不适格法院认为谢某作为房屋所有权人,原告主体适格,并判决何某平停止侵权,立即搬离案涉房屋。此案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判决生效后,何某平仍继续侵占该房屋,拒绝搬离,原告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执行另一案件的过程中,意外获得线索,得知被执行人何某平在家。执行法官立即动身前往,将其传唤至法院。经过执行法官的释法说理,何某平识到自己的问题,主动表示愿意履行法律义务,腾空交付房产。当天下午,被执行人何某平在法院的见证下,自行联系搬家公司,将房屋内的物品全部搬离,完成了法律文书的义务。

 

2.昼夜兼程千里执行 还款协议当场兑现

在一买卖合同纠纷案中,刘某某从李某处购买沥青后未支付货款30万元,虽出具欠条承诺2019年8月30日还款,但逾期未还。经法院审理,判决刘某某需向原告李某支付欠款及利息。判决生效后,刘某某仍未按期履行还款义务,李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申请执行人提前一天抵达湖北恩施进行蹲守,发现被执行人线索后即刻与执行法官取得联系。法官联合法警第二天早上八点便从法院出发,下午两点左右赶至被执行人所在地,对其进行两次传唤未果后,强行将被执行人拘传至法院来回行程超1200公里。执行法官耐心释法说,讲明利害关系,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当场支付35000元,并承诺春节前支付20万元,剩余款项在2024年内履行完毕。

此次执行行动,岳阳楼区法院干警们以实际行动践行了司法为民的宗旨,有力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彰显了法律的公正与权威。同时也提醒广大群众,在法律面前,任何人都应尊法守法,积极主动履行法律义务。 

责任编辑:综合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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