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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

岳阳楼区法院康王法庭发出首份《关爱未成年人提示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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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杨欣  发布时间:2024-04-25 18:22:33 打印 字号: | |

4月24日,岳阳楼区人民法院康王法庭在审理一起涉未成年子女的离婚纠纷案件中,发出全院首份《关爱未成年人提示手册》,督促双方当事人认真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为未成年子女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

据悉,吴某与刘某因婚后两地分居,家庭矛盾日渐积累,后因争吵不断,双方感情破裂,吴某诉至法院请求离婚。法院工作人员考虑到双方育有一未成年子女,遂召集双方当事人、社区工作者进行调解,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黄某与刘某自愿离婚,婚生子刘某某由被告抚养,黄某享有探视权。承办法官考虑到双方当事人子女尚年幼,正处于成长的关键阶段,需要父母双方的陪伴与教育。在送达民事调解书时,向双方当事人送达《关爱未成年人提示手册》,告知双方当事人多关注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离婚而消除,要为未成年子女创造良好的成长环境,依法履行对子女的监护职责。双方当事人均表示感谢,并细致阅读手册内容。

未成年人是国家的希望和未来,岳阳楼区人民法院将进一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在涉及未成年子女的离婚案件中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的意见》,关注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问题,减少离婚纠纷对未成年人带来的负面影响,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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