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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楼区法院:“刚柔并济”执行到200多万工程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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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易美霞  发布时间:2024-06-13 17:35:52 打印 字号: | |

“你好,我们是岳阳楼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公司与你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现已进入强制执行阶段,根据生效判决,你需要支付200多万元工程款给申请执行人,请你方配合法院执行。

“我会积极配合法院执行的。

据悉,公司与公司于2020年签订《岳阳某项目二期总承包甩项工程施工合同》,约定公司为公司建设施工工程验收合格后,公司乙公司多次催要工程款未果诉至岳阳楼区人民法院。法院审理判决公司支付公司工程款218万余元及资金占用损失后因乙公司未及时主动履行生效判决义务,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公司发出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法律文书,依法冻结其公司账户,责令履行还款义务,并告知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但被执行人未履行。考虑到双方当事人均为企业,且涉案标的较大,为促进“双赢共赢”,执行法官组织双方进行协调,在充分听取双方诉求和意见的基础上,找准利益平衡点和切入点。最终通过释法明理、双方互谈等“柔性”举措公司同意宽限一定时间让乙公司照常经营增加收入。一个月后,乙公司经生产经营进账了资金。基于此,法院强制扣划了200多万元执行款最终圆满执结。

岳阳楼区人民法院坚持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合法权益,巧用执行手段,破解企业发展难题,深入践行“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为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综合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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