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湘0602执恢1001号案件执行款情况公示
本院(2023)湘0602执恢1001号一案,因被执行人龙永新申请将领取的生活费5700元转入指定的陈辉祖账户,经合议庭合议后一致同意将执行款转至陈辉祖个人账户(4306 0219 XXXX XXXX XX)。现依规予以公示。
岳阳楼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2024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