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2024)湘0602执恢652号一案,因申请执行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分行申请将执行案款37478元汇至其指定的下属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岳阳楼支行账户,经合议庭合议后一致同意将执行款37478元转至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岳阳楼支行账户(914XXXXXXXXXX79P)。现依规予以公示。
岳阳楼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2024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