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2日,岳阳楼区法院在审理一起企业破产案件过程中,为保障破产管理人妥善接管企业资产,有效推进破产案件工作进展,发出首份《破产资料强制移交通知书》,首次采取强制移交措施,顺利完成破产企业资料异地强制移交工作。
“若赵某继续阻挠,立即采取罚款和拘留措施,处罚文书都已经准备好,今天之内务必完成强制移交工作,确保破产审判顺利推进!”行动指挥法官叮嘱道。
此前,法院向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全体股东、经营管理人员等资料持有人发出通知,要求其履行向破产管理人移交该公司相关资料等义务。公司前员工赵某接到通知后拒不配合,法院决定对拒绝移交破产案件资料的赵某再次下达《强制移交通知书》,并赶赴长沙,现场组织案件资料强制移交工作。
历经两个小时的车程,法院干警们抵达现场。法官向赵某出示了证件和《强制移交通知书》,赵某见此,打消了以往的抵抗情绪。通过法官耐心细致的释法明理后,赵某表示愿意配合强制移交工作,“资料都在隔壁办公室,配合,肯定配合!”
法官对赵某配合的态度表示认可,于是收起此前准备好的处罚文书,立即开始强制移交工作。在长沙38℃的高温下,干警们不畏炎热,经过一上午的奋战,终于完成了繁重的资料清点、搬运和移交工作。
此次破产资料移交工作的强力推进,体现了岳阳楼区法院办理破产案件的强大决心和宽严相济的处理原则,为推进破产案件办理、优化辖区营商环境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