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2024)湘0602执1834号一案,已司法扣划执行款6698元至本院执行案款账户。由于申请执行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市分行执行款为不良借款回转,领款账户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市分行不良贷款回款专户。经合议庭合议后一致同意将执行款6698元发放至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市分行不良贷款回款专户名下银行账户(4315 6020 XXXX XXXX XX)。现依规予以公示。
岳阳楼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2024年7月24日
本院(2024)湘0602执1834号一案,已司法扣划执行款6698元至本院执行案款账户。由于申请执行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市分行执行款为不良借款回转,领款账户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市分行不良贷款回款专户。经合议庭合议后一致同意将执行款6698元发放至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市分行不良贷款回款专户名下银行账户(4315 6020 XXXX XXXX XX)。现依规予以公示。
岳阳楼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2024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