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2023)湘0602执恢764号一案,已拍卖被执行人杨云清、李金花名下房屋,款项于2024年4月17日汇入本院执行账户,现发放给被执行人李金花63305.19元租房费用,转入其指定人吴诗琼个人账户(6221 8069 XXXX XXXX XX)。现依规予以公示。
岳阳楼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2024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