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辱骂、诽谤法官!岳阳楼区法院依法惩处一起扰乱诉讼秩序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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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跃辉 蒋浩  发布时间:2024-08-07 17:35:23 打印 字号: | |

8月2日,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法院依法处置了一起行为人李某梅辱骂、诽谤法官及其家人、扰乱人民法院工作秩序的违法行为,对该行为人作出罚款3000元的处罚。

在该院办理原告李某龙与被告刘某畅婚约财产纠纷一案过程中,案外人李某梅(系原告李某龙的母亲)因对判决结果不服,在律师陪同下来法院要求对判决结果予以释明。在与承办法官沟通过程中,行为人李某梅情绪失控,对承办法官及其家人进行辱骂和诽谤并以哄闹冲击审判机关在法院工作场所滞留等方式发泄不满。尽管现场其他法官及司法警察多次劝阻,李某梅仍然继续其不当行为,严重扰乱了审判区的正常工作秩序,造成了较为严重的影响。

当日,该院司法警察大队迅速启动调查,通过查明违法行为人的基本情况、固定现场执法记录、走访问话等方式核实了基本事实。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警察依法履行职权的规定》的相关规定,对行为人李某梅作出了上述处罚。事后,行为人李某梅对自己的错误行为认错认罚,真诚悔过,并当场缴纳了罚款。

近年来,岳阳楼区人民法院不断强化司法警察警务保障能力建设,健全队伍管理和应急处突机制,通过常态化培训、实战化演训,切实提升司法警察履职能力,为审判执行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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