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2022)湘0602执恢333号一案,已扣划被执行人易建平银行账户资金共计9770.36元。因被执行人何静芳病重,需住院治疗,经合议庭合议后一致同意将9770.36元执行款作为医疗费发放至易建平、何静芳指定的刘乐湘银行账户(430621XXXXXXXXXXXX)。现依规予以公示。
岳阳楼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2024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