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2023)湘0602执8708号一案,因在拍卖程序中产生由岳阳金诚锁业服务有限公司提供的开锁服务费用300元,该费用应由被执行人邱双喜承担。经合议庭合议后一致同意将开锁费300元转至岳阳金诚锁业服务有限公司银行账户(91430600XXXXXXXXXX)。现依规予以公示。
岳阳楼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2024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