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2022)湘0602执5105号一案,于2024年7月29日扣划15900元至本院执行案款账户,现申请执行人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岳阳中心支公司提出将案款汇至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银行账户。经合议庭合议后一致同意支付12300元至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账户(9143 0600 xxxx xxxx xx)。现依规予以公示。
岳阳楼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2024年8月19日
本院(2022)湘0602执5105号一案,于2024年7月29日扣划15900元至本院执行案款账户,现申请执行人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岳阳中心支公司提出将案款汇至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银行账户。经合议庭合议后一致同意支付12300元至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账户(9143 0600 xxxx xxxx xx)。现依规予以公示。
岳阳楼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2024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