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2023)湘0602执352号一案,于2024年7月24日扣划被执行人刘春桃银行存款至本院封存案款账户执行款162873.26元。被执行人刘春桃现指定其母亲白启文代领生活费30000元,经合议庭合议后一致同意支付被执行人刘春桃生活费至白启文个人账户(62153403xxxxxxxxxx)。现依规予以公示。
岳阳楼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2024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