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2023)湘0602执恢1025号一案,湖南创益拍卖有限公司经委托已拍卖被执行人陈堃名下房屋,依法领取司法辅助拍卖费用4500元。该房屋买受人刘武君在办理房屋过户及交接房屋过程中替被执行人陈堃垫付了税费及其他费用共计4741.86元,指定由其妻子徐黎安领取垫付的房屋过户费用。经合议庭合议后一致同意支付4500元至湖南创益拍卖有限公司账户(9143060xxxxxxxxxxx),支付4741.86元至徐黎安个人账户(33082519XXXXXXXXXX)。现依规予以公示。
岳阳楼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2024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