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湘0602执3115号案件执行款情况公示
本院(2024)湘0602执3115号一案,由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市分行执行款为不良借款回转,领款账户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市分行不良贷款回款专户。经合议庭合议后一致同意将执行款11600元发放至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市分行不良贷款回款专户名下银行账户。现依规予以公示。
岳阳楼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2024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