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岳阳楼区人民法院康王法庭又成功在诉前调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由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并免收当事人诉讼费,既为当事人解决了纠纷,又为当事人节省了诉讼成本。
2024年4月至5月,被告李某因资金周转陆续向原告彭某借款13万元,后因被告李某逾期未还款,原告彭某诉至法院。收到该案件材料后,法院工作人员经审查发现,该案件案情简单清楚、证据完整,双方当事人系朋友关系,考虑到真正为当事人解决纠纷,节约诉讼资源,遂引导当事人进行诉前调解,并向其宣讲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的相关规定,征得当事人同意后,该案件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委派至社区调解委员会进行诉前调解。
社区收到案件后,迅速在群英库中挑选“群英”调解员,并与双方当事人取得联系。调解过程中,被告李某提及自己目前没工作,经济较为困难,并非故意拖延还款,而是确实无还款能力,但是会积极找工作,争取早日将借款还清。原告彭某考虑到李某目前的经济情况,同意李某在两年内将借款还清的调解方案。最终,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字,为消除双方顾虑,保障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法庭经审查后及时出具诉前调民事调解书。为鼓励当事人选择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将纠纷化解在诉前,法院决定该案不收取诉讼费。
康王法庭始终坚持将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持续挖掘用活“群英断是非”工作法,将大量纠纷化解在诉前,2024年以来通过调解平台“三进”共委派化解纠纷524件、以诉前调解书固定诉前调解协议结案121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