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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 将法庭搬进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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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廖梓林  发布时间:2024-09-12 11:01:50 打印 字号: | |

8月30日下午,岳阳楼区人民法院康王法庭干警将法庭搬进岳阳经开区奥体社区,公开审理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纠纷一案。

原告刘某驾驶机动车从居住的小区地下车库驶出时,不慎被弹起的下水道井盖击坏车底部,造成较大经济损失,原告刘某就案发小区的物业管理公司就车辆受损原因、赔偿问题争执不下,引发诉讼。

社区开庭

受理该案后,法庭及合议庭成员高度重视,前期积极走访调查,引导当事人搜集证据。为了最大效果推进溯源治理,充分践行枫桥经验,法庭与当地社区联系,在奥体社区开设巡回法庭,组织居民、社区干部等旁听,最大限度地发挥庭审普法作用。庭审结束后,为更直观了解事故发生时的情况,合议庭立即驱车赶往事故发生车库,详细了解出库出入口、井盖现状等情况。该案将择期宣判。

今年以来,岳阳楼区人民法院以争创“枫桥式人民法庭”为目标,以人民为中心开展能动司法,在民事诉讼案件审理过程中,坚持审理一件案件、普法一片社区的理念,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当地,将“枫桥经验”真正落实在法院参与社会治理的工作实践中。



 

责任编辑:木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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