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2024)湘0602执2008号一案,由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市分行执行款为不良借款回转,领款账户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市分行不良贷款回款专户。经合议庭合议后一致同意将拍卖所得执行款 17345元发放至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市分行不良贷款回款专户名下银行账户。现依规予以公示。
岳阳楼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2024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