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2022)湘0602执恢333号一案,本院于2024年9月27日扣划了被执行人易建平银行账户资金6900元、何静芳银行账户资金3100元,共计10000元,因被执行人何静芳病重,需住院治疗。经合议庭合议后一致同意将10000元执行款作为医疗费发放至易建平、何静芳指定的刘乐湘银行账户。现依规予以公示。
岳阳楼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2024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