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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楼区人民法院关于选聘特邀调解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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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4-10-17 10:46:08 打印 字号: | |

为推进多元纠纷解决和诉讼服务工作,深化分调裁审机制改革,及时高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最大程度满足人民群众多元、高效、便捷的纠纷解决需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特邀调解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完善委派调解机制的指导意见》等规定,岳阳楼区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一批特邀调解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职责

1、接受法院委或委依法独立调解案件;

2、接受法院邀请与审判人员共同参与调解案件;

3、接受法院邀请参与判后释疑工作;

4、完成调解案件信息录入、文书送达、整卷归档等与调解相关的其他审判辅助性工作;

5、进行专业咨询、法律宣传和其他法律服务

6、其他有利于发挥专业特长化解矛盾纠纷的工作。

二、选聘条件

(一)特邀调解员的选聘条件

特邀调解员应当具有良好的品行记录、丰富的调解经验和相应的专业能力,同时应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宪法,自觉遵守法律法规;

2、公道正派,诚实守信,爱岗敬业;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具备从事调解工作所必需的文化水平、政策水平和法律知识;

4、熟练使用电脑、智能手机等电子设备,打字速度较快,能够适应司法信息化要求;

5、热心调解工作,有充裕的时间参与法院委派、委托调解;

6、未受到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无其他不良记录。

7、身体健康,年龄25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具有调解丰富经验的以及具有政法机关工作经历的可适当放宽年龄至65周岁

)禁止选聘情形

以下人员不得担任特邀调解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因违规违纪行为被吊销相关从业资格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因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人民法院依法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尚未删除或撤销的;

5、存在其他可能严重影响调解公信力情形的。

)优先选聘情形

1、有丰富法律工作经验的个人;

2、在相关领域专业知识、技能较为突出的个人;

3、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陪审员、专家学者及党政机关、村(居)委会、工会、妇联、共青团等推荐的个人。

三、选聘程序

(一)报名

特邀调解员提交资料

公民个人申请担任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的,需填写《特邀调解员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资料:

1)本人身份证;

2)学历证书、专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3)无犯罪记录证明;

4)其他可以证明调解能力和经验的资料。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全过程,对申报存在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已办理聘任手续的,取消聘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三)面试

对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由本院专门成立的面试工作小组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任期

纳入特邀调解员名册的,聘期二年。符合条件的,经审核可以续展聘任。任职期间,由本院统一组织业务培训。

(五)其它

 本院将为特邀调解员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办公场所、条件,并根据调解工作实绩发放补贴。对表现突出的,视情给予物质奖励或者荣誉奖励。

四、报名时间及要求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1116日。

2、其他未尽事宜请致电咨询。联系人:刘红姝 0730-8326201。

 


 

岳阳楼区人民法院

2024年1017


特邀调解员申请表(点击下载)

 

来源:立案庭
责任编辑:木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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