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2023)湘0602执8708号一案,共扣划被执行人吴党生公积金及银行存款131022.8元,现申请执行人同意以124000元结案并提交结案申请,本案发放执行款及执行费后剩余5262.8元,应退还被执行人吴党生。因吴党生指定由案外人张跃辉收款,经合议庭合议,一致同意将款项发放至案外人张跃辉名下银行账户。现依规予以公示。
岳阳楼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