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2024)湘0602执恢836号一案,本院于2024年10月9日、10日扣划被执行人李小兰账户资金890元、28500元至案款子账户073773,共计29390元,现被执行人李小兰向本院申请领取生活费,并提出由李冬梅代领。合议庭合议后一致同意支付2024年5月至10月的生活费12000 元至被执行人李小兰指定的李冬梅银行账户,现依规予以公示。
岳阳楼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2024年10月30日
本院(2024)湘0602执恢836号一案,本院于2024年10月9日、10日扣划被执行人李小兰账户资金890元、28500元至案款子账户073773,共计29390元,现被执行人李小兰向本院申请领取生活费,并提出由李冬梅代领。合议庭合议后一致同意支付2024年5月至10月的生活费12000 元至被执行人李小兰指定的李冬梅银行账户,现依规予以公示。
岳阳楼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