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湘0602执恢761号案件执行款情况公示
本院(2024)湘0602执恢761号一案,因被执行人鲁阳春委托鲁智术代领生活费,并已向本院出具委托书。合议庭合议后一致同意生活费转入鲁智术个人账户(62284813XXXXXXXXXX)。现依规予以公示。
岳阳楼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202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