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2024)湘0602执3828号一案,我院承办的案号为2024年10月21日收到被执行人银行汇款22230元至本院一案一账户,现申请执行人为未成年人,申请将执行款汇入其监护人(父亲)杨琳指定账户,合议庭合议后一致同意该笔执行款汇入申请执行人杨逸云、杨逸风监护人(父亲)杨琳账户,现依规予以公示。
岳阳楼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202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