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2023)湘0602执7644号一案,本院于2024年11月6日划扣李治球银行工资款10900元,现申请人林树松提出为其保留生活费,并指定由李岳云代其领取。合议庭合议后一致同意按每月1400元的标准发放8400元生活费至被执行人李治球指定的李岳云银行账户。现依规予以公示。
岳阳楼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2024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