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2024)湘0602执1659号一案,本院拍卖了被执行人高海森所有的位于南湖壹号房屋该房屋共有人李茜可分得份额为77588.81元,合议庭合议后一致同意支付77588.81元至李茜账户。现依规予以公示。
岳阳楼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2024年11月14日